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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18年县(区)属部分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招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18〕260号)和《中共大田县委组织部 大田县公务员局关于确定大田县2018年人才引进和招聘紧缺急需专业的意见》(田人〔2018〕53号)等有关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田县总医院等部分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18名)
1、大田县总医院(北院区)专业技术人员13人;
2、大田县总医院(南院区)专业技术人员3人
3、大田县均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人;
3、大田县石牌镇卫生院1人。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将于2018年8月30日在大田人事考试网(http://www.smrsks.com/dt)向社会统一公布,具体详见《2018年大田县部分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应聘事业单位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其中外省生源毕业生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未就业毕业生是指未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录聘用的毕业生;
5.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30日至2000年8月30日期间出生),以具体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二)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0日。所有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必须在2018年8月30日前取得,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聘)后未满5年的人员; 在本县内党政机关辞职、事业单位解聘后未满3年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此外,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方法: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9月10日至10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
(三)报名地点:大田县公务员局调配股(县政府大院内)。
(四)报名工作有关要求:
1.报考者应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的学位验证信息)、身份证、户口薄等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报考者可以委托亲友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并如实填写《大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交个人信息材料及2张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1寸证件照片,按规定缴纳报名费80元。
2.报考者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4.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比例不足1:3的,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岗位经公开报名后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需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5. 属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及农村“二女计生户”的报考人员可减免有关考务费用。这些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当天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农村“二女计生户” 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计生部门出具的“二女计生户”证明)到报考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用的手续。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方式
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面试
1.直接进入面试, 择优聘用。原则上, 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应达1:3以上,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即面试成绩达60分以上方可聘用)。如某些职位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人数的,可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方可进行面试。个别职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出现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如发现考生采取不正当手段造成1:1比例的,该岗位不组织面试。
2.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前3天应将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方式及面试有关事项电话通知面试考生,并在大田县公务员局网站公布,在规定时间未到面试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成绩计算
1.报考者的成绩按面试成绩100%计算。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在招聘单位有空缺编情况下,均可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报县委编办追加招聘单位招聘人数后同时聘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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