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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7 18:5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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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体检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下同)。体检工作分别由湖北省各招聘单位委托新疆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兵团第五师人社局组织实施到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见附件4)及有关规定执行。
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须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指定的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按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复查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委托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五师双河市党委组织部(人事局)抽调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应填写《2018年湖北省面向新疆博州、兵团第五师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见附件5),可登录博尔塔拉政府网(www.xjboz.gov.cn)、兵团第五师双河市网(www.xjshs.gov.cn)、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boz.xjrs.gov.cn)下载。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
由湖北省面向新疆博州、兵团第五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在博尔塔拉政府网(www.xjboz.gov.cn)、兵团第五师双河市网(www.xjshs.gov.cn)、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boz.xjrs.gov.cn)公示。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经湖北省人社厅审核后,湖北各用人单位在当地人社部门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按规定执行相关待遇。
四、监督及其它要求
2018年湖北省面向新疆博州、兵团第五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要自觉接受纪委监委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凡参与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及面试考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政策和程序,并实行公务回避(与报考人员之间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招聘期间,对报考人员有异议的,需实名举报,未实名举报的不予受理。对违反规定有弄虚作假、作弊等违纪行为的报考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2018年湖北省面向新疆博州、兵团第五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27-87235119
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09-2318182 0909-2318176;
兵团第五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9-7671211
监督电话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27-87890918
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9-2318191
兵团第五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9-2265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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