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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重庆万州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暨属地化医学类专科生考核招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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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7 17:5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渝委发〔2018〕1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文件规定,按照《2018年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实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简章》和《2018年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属地化医学类专科生考核招聘简章》的要求,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注重选拔临床实用型人才的要求,制定《2018年万州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实用专业技术人员暨属地化医学类专科生公开考核招聘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与区卫生计生委共同组织,在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监督下实施。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三、考核时间及地点
    (一)领取准考证
    请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于2018年8月27日上午9:00-17:00到万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三)(万州区五桥上海大道2号)领取准考证并缴纳笔试考试费用50元/科。
    (二)笔试
    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8年 9月5日9:00-10:30。
    笔试地点:万州区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万州区国本路51号)。
    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三)面试人选的确定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实用专业技术人员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3:1比例确定,因考生弃考等因素致使达不到3:1的,则比例调整为2:1。比例达不到2:1的紧缺岗位,由区人力社保局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确定比例。
    2.属地化医学类专科生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2:1比例确定。比例达不到2:1的紧缺岗位,由区人力社保局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确定比例。
    (四)面试方式及地点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即由主考官提问,考生答题。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应岗位能力、职业素养、团队意识、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及仪表礼仪等。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对报考人数未形成竞争的,考核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时间:2018年9月6日9:00 至17:00。
    地点:万州区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万州区国本路51号)。
    (五)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面试流程
    (一)考生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当场缴纳面试费后,到等候室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准考证和身份证后抽签。
    (二)在工作人员安排下按抽签号顺序,由工作人员指引至面试室等候面试。严禁调换和变更抽签顺序,违者面试成绩作零分处理。
    (三)应试人员经主考官允许后进入面试室,将抽签号交主考官,并向各位考官报告本人的抽签序号,但不得透露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违者,面试成绩作零分处理。
    (四)主考官讲完导入语后,宣布面试开始,计时员开始计时,面试时间为10分钟,在面试进行到8分钟时,计时员举牌发出提醒信号,10分钟时举牌发出终止信号。
    (五)面试时间终止时,由计时员报告主考官,即刻终止考生面试,并宣布应试人员面试结束。
    (六)每位应试人员面试结束后,退出面试室,由工作人员安排到面试室外等侯成绩公布。
    (七)应试人员面试结束后,由计分员收齐各位考官的评分表,算出考生的平均分(面试考官在7人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计算)即为该考生面试成绩的最后得分。
    (八)后一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安排前一位考生进入面试室听取主考官公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签字确认成绩后退出面试场,不得返回等候室,不得与未面试考生接触。
    五、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务于规定时间到面试考场报到并当场缴纳面试费用40元方可参加面试。在规定报到时间后30分钟内仍未到达等候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得再进入面试考场。考生面试报到时须交验准考证、本人身份证。
    (二)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或按工作人员安排放在指定位置,否则按违纪处理。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
    (三)在候试期间,要耐心等待,不得随意离开等候室,如因特殊情况需离开等候室的,须报告等候室工作人员同意后并由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四)妥善保管好抽签序号,面试考核全过程不得向工作人员和考官透露自己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五)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作答。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岗位所需的职称、执业资格、学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区卫生计生委会同用人单位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七、纪律要求
    (一)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招聘的全过程在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现场监督下进行。
    (二)对在此次招聘过程中,未按规定操作和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党纪、政纪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联系人:廖治进 联系电话:5881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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