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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四川新津县选聘医疗卫生体检名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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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5 20:5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面向全国高校公开选聘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公告》的规定,现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将体检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1.体检时间:2018年8月17日。体检一天完成,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8月17日早上8:00前到体检报到地点集中。未在体检当日早上8:00到指定地点集中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体检。
    2.体检报到地点:新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新津县五津镇瑞通路146号)。
    三、体检标准及后续工作安排
    1.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2.体检结论将于2018年8月27日前在本网站公布。如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考生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不含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体检费用(280元)、近期一寸证件照一张(背后注明姓名)及黑色签字笔。
    2.体检当日早晨切勿进食,空腹体检。体检前请考生保持正常饮食,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考生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需测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备眼镜。体检前三天停止服用感冒、止咳类药物。
    3.考生本人不得随意增减体检项目,请考生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考生的聘用。(具体情况以体检医院安排为准)
    4.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第十一条之规定进行处理。
    未尽事宜,请向新津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28-82556732)。
    原标题:新津县面向全国高校公开选聘医疗卫生专业人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
    点击下载>>>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z51.xlsx (10.7 KB, 下载次数: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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