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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陕西临潼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录乡村医生4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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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6 18: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按照《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度考试补充乡村医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市卫计便函〔2018〕77号)文件精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招录乡村医生。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录名额及岗位
    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思想品德好,热爱农村卫生工作;自愿到人才缺乏地区的村卫生室当乡村医生。
    2.不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但具有中等及以上临床医学专业学历,或获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中等医学专业水平证书。
    3.报考人员条件:身体健康,45周岁以下。(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吊销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被吊销过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证书的;因医德医风问题被区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通报批评的;发生过重大医疗事故的;其他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的不得报考)
    对于现有人员无法调剂、且只有1人报考的山区村卫生室,报名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由区卫计局审定。
    4.由拟补充乡村医生的行政村推荐,行政村必须承诺:确保推荐考试确认资格的乡村医生,考试通过后到该村卫生室上岗。
    5.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
    6.报名对象为临潼户籍。
    三、报名所需证件
    报名需提交下列资料:报考人员须持需要补充乡村医生行政村村委会出具的推荐信、相关学历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区卫生局)、《西安市考试补充乡村医生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到招考行政村所属乡镇卫生院报名。报考无继任者村卫生室的考生,应附原乡村医生退养申请。
    四、报名时间
    2018年8月6日-9日在乡镇卫生院初审,区卫计局统一审核时间为2018年8月9日(区卫计局基层卫生科2), 报市卫计局审核时间为2018年8月10日。准考证发放和考试时间由市卫计局安排后另行通知。
    五、报考要求
    1、通过本次考试补充的乡村医生,由市卫计局统一组织,省卫计委颁发统一印制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限定在被推荐的行政村卫生室工作,因故放弃所限定行政村村医岗位者,其乡村医生资格同时失效,执业注册亦自行终止,由区卫计局收回交市卫计委。此次招考的乡村医生不得变更执业地点。
    2、本次招考不收取任何费用。
    3、本次招考公告由临潼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2018年临潼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录补充乡医考试个人报名表x13.xls (26.5 KB, 下载次数: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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