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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 19: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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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三日内在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人社局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聘用及报到
(一)确定聘用岗位。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金堂县人社局根据拟聘人员报考岗位确定聘用单位后在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纪律和监督
为确保我县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开展公招工作,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金堂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28-84997012
监督电话:金堂县纪委驻人社局纪检组028-84923539
九、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和我局无关,特此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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