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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海南澄迈县免费培养定向医学生招生1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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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2 18:0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缓解基层卫生人才紧缺状况,在2017年免费培养定向医学生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中共澄迈县委第十三届二十五次常委会议纪要》,2018年继续实施免费培养定向医学生工作。现将有关招生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8年被本科A批高等医学院录取,持有澄迈县户籍,立志为澄迈县的医疗卫生事业服务的考生。
    二、招生人数及专业
    2018年澄迈县招录免费培养定向医学生15名。其中临床医学专业13名,中医临床专业2名。免费培养的定向医学生为以全日制形式进行的高等医学院校学历教育,学制为5年制本科。
    三、招生方式
    (一)免费培养定向医学生招生,按照“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实施定向招生。
    (二)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2018年8月15日前持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高考成绩单、录取通知书等资料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资料复印件1份),到澄迈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报名。
    (三)根据双方自愿原则,以本年度高考分数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招15名免费培养定向医学生。
    四、培养管理
    (一)签订协议。免费培养定向医学生实行定向就业。免费医学生新生入学前,由澄迈县卫计委代表澄迈县人民政府同学生本人及其履约监护人签订《澄迈县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
    (二)动态管理。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费等按每人每年20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免费培养定向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期末应以就读院校出具的证明手续,向澄迈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报告本学期鉴定和学习成绩,依学习成绩支付下学期的有关费用,如考试成绩有一科不及格,应经学校补考及格后,方能支付下学期的有关费用;如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或不能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免费及相关定向就业资格自动取消,同时按协议要求如数退还已享受相关费用。
    (三)规范化培训。免费培养定向医学生报到就业后,须参加为期3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3年培训时间计入10年服务期内。培训期间的人员管理、待遇、经费保障等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就业管理
    (一)就业。取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免费培养定向医学生毕业后,须按协议规定,由澄迈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排至我县县级公立医院或乡镇卫生院工作。免费医学生按规定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按规定给予注册并正式聘用,纳入医院编制总额内管理。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仍实行编制外管理。
    免费培养的定向医学生毕业后必须在澄迈县连续从事医疗卫生工作10年(含)以上,其中应在基层卫生院服务5年,履约期限内,定向就业的免费医学生不得再与澄迈县内(外)其它任何单位建立新的人事关系和聘用关系,否则视为违约。服务期满后,如继续为我县医疗卫生服务的,可申请续签协议或纳入编制管理人员管理。
    (二)违约管理。免费医学生在规定学习期限内未完成学业,所形成的学习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定向就业的免费医学生毕业后违反《澄迈县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的,除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含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缴纳违约金外,还应按协议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六、咨询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生可到澄迈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咨询。
    咨询电话:0898-67611944
澄迈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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