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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5 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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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准考证发放时间:
(1)卫计局(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贞丰中学、贞丰三中职位:2018年8月2日-2018年8月3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2)其他职位:2018年8月16日-2018年8月17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5.准考证发放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
考生凭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报名发票(收据)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6.笔试成绩计算: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各招聘职位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和说课的方式进行。贞丰中学、贞丰三中职位采取说课的方式;其它职位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100分),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出现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事宜及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贞丰县人民政府(http://www.gzzf.gov.cn/)网站,自行阅知,县招聘办公室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按职位分类统计。
1.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含加分)折算为百分制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2.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
成绩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zf.gov.cn/)公示。
3.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五)成绩查询
凡需查询笔试成绩的考生,请在笔试成绩公示后3日内,向“县招聘办”书面申请,逾期申请的,不再受理成绩查询事宜。
七、体检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以笔试成绩分数(不含加分)高的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县招聘办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提出(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标准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县招聘办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站)。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有不良记录等情形。
考察工作由贞丰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具体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
在考察中,经县招聘办审定,有本《招聘简章》“第四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工作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15日内结束,并公告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招聘办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zf.gov.cn/)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考生不按时填报《黔西南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或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人社厅《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规定,对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社局审批备案,县人社局行文聘用。
新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1年试用期)聘用合同(期间一律不能以任何理由借调、借用或跟班学习)。聘用期内不能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申请调动,不能参加各级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招聘考试。凡在贞丰县服务不满5年的,视为违约,违约者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违约等相关事宜在聘用合同内另行约定)。所有程序完成后,不愿意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聘用资格,同时将情况记入个人档案。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和工作中不服从组织安排、无工作能力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两代表一委员”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试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培训班。
(三)在招聘过程中,发布的有关本次招聘信息,将在“贞丰县人民政府(http://www.gzzf.gov.cn/)”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自行阅知,招聘办公室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招聘办公室一律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9-6617160(贞丰县人才服务局)
监督电话:0859-6617945(贞丰县纪委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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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贞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5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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