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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5 18: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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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各招聘岗位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时间:2018年7月10日上午8:00进入考场,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7月6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考生凭报名收据领取,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准考证》领取地点: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科研教学楼九楼916会议室。
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官网公布成绩。
(四)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交纳面试费100元/人。面试采取现场提问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地点:科研教学楼十楼西会议室,面试时间在医院官网和QQ群另行通知。面试成绩现场通知考生。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在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组织加试确定。
因被取消体检资格、主动放弃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后续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六)考察
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文件执行。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录用
医院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须提供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职人员须于2018年9月31日前提交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的,责任自负。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姜堰区纪委第一派驻纪检组和社会的监督。对报考者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形为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8112608、88112605(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举报电话:0523-88101241(第一派驻组)
0523-88112602(医院监察室)
信息发布网站:
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jyry.com/)
姜堰人才网(http://www.jyrc.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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