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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和乐山市人社局《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符合《2018年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岗位招聘条件的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其中,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报名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并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三支一扶”志愿者、“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需截止2018年8月31日服务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者;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
(5)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马边彝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
本次考核聘用为事业编制内招聘。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详见《一览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8年6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3.报名办法: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请准确填写《2018年马边彝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本人持报名信息表以及岗位要求所需证件到政务服务中心825报名以及资格审查,本人未到场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招聘下一环节。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完整,而错过考核、体检等环节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如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核
1.面试:综合类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教育类和医学类采取专业化面试,主要内容为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面试加分:“三支一扶”志愿者、“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报考定向的,年度考核优秀一次在面试成绩上加1分,最高不超过4分。凡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6月26日前将年度考核优秀的证明材料交县人社局826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不予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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