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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3 20: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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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各招聘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由医院业务主管科室对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同时还应审查应聘人员应聘岗位是否存在应回避情况。
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需向医院业务主管科室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4)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6)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大陆通行证》;
(8)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关系证明。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材料恕不退还。
(四)面试
由医院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布。
面试采取专业技术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为70分,考生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考生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岗位技能等综合素质能力。
(五)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最终成绩,岗位排名按照面试成绩排序,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同分者,采取学历层次高者、985、211学校毕业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考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六)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1.考察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包括应聘人员所报岗位是否存在应回避情况等。
2.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德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德州市中医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相关手续,医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4-2725003
地 址:德州市天衢东路1165号五楼人事科
七、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德州市中医院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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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德州市中医院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dsada12.xls
(33 KB, 下载次数: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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