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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5 19: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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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缴费
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提交后,确认自己的信息不再有修改之后可同步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根据省物价局和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及《云南省收费许可证》(滇发改费昆官政字〔2011〕第013001号)规定,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每人交纳笔试考试费50元;进入面试人员每人交纳面试考试费50元,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收取。
(六)准考证打印
成功缴费考生于2018年5月17日(星期四)00:00至笔试考试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医学基础知识、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内容详见《官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考试时间:2018年5月19日(星期六),下午14:00—16:00。
3.地点:详见准考证。
4.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现场面试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官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同负责。
2.审查时间、地点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卫生人才网、健康官渡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方式:由本人携带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4.审查人选确定:笔试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按照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数1:3的比例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因本人自愿放弃或无法联系等特殊情况出现空缺的,空缺的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8年应届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关材料和岗位所需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成绩通知单或相关证明。
3.已就业的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
4.有效公民身份证或其他能证明身份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5.《官渡区2018年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自行下载填写,A4纸打印);
6.《官渡区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1份。
(四)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已通过笔试考试,按笔试成绩排名进入资格审查,但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或者报名时提交信息与现场资格审查信息不一致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顺序递补考生无法联系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资格审查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如因特殊情况出现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低于3:1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2.考试方式、内容
面试采取现场提问和实践技能操作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技能、思维逻辑、口头表达能力、实践操作等综合素质、能力。
3.考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七)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1.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卫生人才网、健康官渡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2.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3.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因特殊情况出现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低于3: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的面试成绩高的为参加考察及体检人选。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卫生人才网、健康官渡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4.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须提供书面查分申请及有效身份证件)。
六、考察、体检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二)考察及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对通过考试的报考人员,用人单位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安排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官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报考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卫生人才网、健康官渡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规情况,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报考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简章由官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十、咨询电话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871-67160073。
十一、监督电话
官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871--67173050
中共官渡区纪委驻区卫计局纪检组:0871--67375931
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7213757
2018042303060977335.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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