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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9 17: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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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成绩计算方式上,应实行综合淘汰方式。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专业面试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笔试由成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托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笔试折合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总成绩的2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80%+(笔试折合成绩+政策性加分)×20%。
(一)原件核对校验领取面试通知书
应聘人员在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后,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程序。应聘人员须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和《应聘资格审查表》于2018年5月4日9:00时至5月5日17:00时在招聘单位进行原件效验(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见附件1,请提前咨询),向招聘单位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材料;如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原件核对效验未通过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领取《面试通知书》。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应聘程序自动终止。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款规定办理。
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于面试的次日在成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官网上公布,或在招聘单位办公地点查看。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5月12日上午(周六)。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为公共科目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能力素质》。公共科目笔试范围见《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大纲》(详见附件2)。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综合能力素质×50%),满分为100分。
经组织选派服务、服役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所考笔试科目按比例折合后)的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材料(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未享受过政策性加分)、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级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8年5月7日至5月8日的工作时间(09:00-12:00、13:00-17:00)内,由本人交成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人事处(地址: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3号楼31610房间,孵化园地铁C口),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
笔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2018年5月28日登录成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官方网站查询,或在招聘单位办公地查看。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中的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七、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再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排序)。
进入体检人员由成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核。考察考核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考核或考察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成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官方网站、招聘单位网站或办公地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招聘单位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要求开展公招工作。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成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监督举报:成都市监察局派驻成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监察室,028-61883797)。
十二、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成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在官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和成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以及所属招聘单位无关,特此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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