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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9 17: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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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一)成绩计算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满分100分。
公共类笔试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综合能力素质》×50%,各科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卫生类笔试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医学基础知识》×50%,各科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公共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能力素质》;
卫生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详见附件《2018年邛崃市(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2.笔试时间。2018年5月12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政策加分。经组织选派服务、服役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9日)的大学生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加分政策。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8年5月4日17:00前的工作日内到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四川省邛崃市凤凰大道168号政务中心4楼,联系科室:人事管理科,电话:028-88791289)递交下列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1)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2018年邛崃市(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材料(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未享受过政策性加分)、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
4.报考面向邛崃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大学生志愿者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5.参加笔试时本人需持《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6.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和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onglai.gov.cn/)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不再单独进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成绩核查申请。
(三)原件校验与面试
1.原件校验通知。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原件校验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原件校验),名单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达不到原件校验比例的,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决定可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原件校验。原件校验合格者,参加面试;原件校验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2.原件校验时间。原件校验时间通过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onglai.gov.cn/)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3.原件校验地点。邛崃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地址:四川省邛崃市凤凰大道168号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院内,联系电话:028-88791289)。
4.原件校验需提交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1寸免冠近照2张。
(3)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加盖公章)原件。
(4)《2018年邛崃市(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应聘人员在笔试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和打印)。
5.原件校验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6.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缺额,按考生岗位笔试折合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递补只进行1次。递补人员名单于原件校验结束后通过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onglai.gov.cn/)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7.面试开考比例。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2比例开考。同一招聘岗位的面试考生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1:2开考比例的,由招聘主管机关调减招聘人数,达不到1:2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8.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未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影响面试开考,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体检
招聘主管机关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再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拟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我市其他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onglai.gov.cn/)公布。
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主管机关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主管机关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本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招聘主管机关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onglai.gov.cn/)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1.同一招聘岗位涉及多个事业单位的(含定向公招岗位),根据应聘人员专业和具体单位需求,由招聘主管机关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统筹分配。
2.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3.因逾期未报到和试用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4.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5.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自聘用之日起,在本市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申请调动。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邛崃市人社局纪检组028-6178106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879128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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