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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中考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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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8 17:32: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民法总则中考点解析》,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民法是各大考试的重点科目,尤其是事业单位考试中,民法更是占据着考试的重点篇幅,今天我们一起看看事业单位考试中民法的重点考点。
民法主要分为三个部分。民法概述,物权和债权法。虽然民法的内容很多,考试中也都有考到但是在事业单位考试中这三大部分中事业单位考试中都有侧重。有一句话说:重点衡重。就是我们考试复习民法的方向。
今天我们就一起分析一下民法概述中的重点考点。民法概述中目前从各大事业单位考试中考察过的来看,多次考察的有一下几个重点:
一、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公民和公民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首先要明确是平等主体之间。之前事业单位曾经多次出现这样的判断题。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平等原则(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公平原则(民法中应该以利益均衡作为衡量的标准)、自愿原则(民事行为应该双方自愿)、公序良俗原则(民事行为应该遵循善良的风俗)等等。像之前事业单位就出现过这样的真题。
A、平等原则 B、公平原则 C、自愿原则 D、公序良俗
三、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宣告失踪:当下落不明满2年,利害关系人就可以去法院申请此人失踪。法院的公告期3个月。若3个月没有人来认领失踪人口,法院就会申请此人失踪。法院会为此人指定一名财产代管人。
宣告死亡:当下落不明满4年,意外事故满2年或者意外事故经国家机关鉴定不可能生还。公告期是1年,1年后无人认领死亡人口,法院会宣告此人死亡,死亡后产生的后果:1、婚姻关系破灭 2、与子女抚养关系破灭 3、财产会变成遗产发生继承。
若被宣告死亡的人最后没死,首先去法院撤销宣告死亡的申请,其次,婚姻关系不能自动恢复,子女被别人抚养的,抚养关系也不能自动恢复,财产应该返还。
A、2018、7、1 B、2020、7、1
C、2018、6、1 D、2017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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