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8-3-22 18: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三)考试
高级岗位和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一般采用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和卫生两类。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卫生类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根据笔试实际情况设定合格线。笔试时间为4月21日,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考生应及时关注两校区网站,所有通知均通过网站下达,学校不单独电话通知考生本人。如考生进入面试范围,在规定的材料审查日期未向学校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教师岗位面试主要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举止仪表、板书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其他岗位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15分钟,内容由学校统一指定,涉及各岗位相关业务知识及实践技能方面知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实践技能等方面知识。
考官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表现,独立进行评判、打分。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随时关注两校区网站通知,不再电话通知本人。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和到原工作单位了解情况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德、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济南校区联系人:李老师、赵老师
联系方式:0531-86305238
临沂校区联系人:孟老师、秦老师
联系方式:0539-8225957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点击下载>>>
1.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s56.xls
(42.5 KB, 下载次数: 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