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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15 20: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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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台江县民族中医院办公室组织人员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受过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及以上处罚的;
2.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7.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8.载止政审结束时,在台江县有“两违”行为被记录在案未销除的人员。
八、聘用审批
1.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taijiang.gov,co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2.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实查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县民族中医院医院签订劳动合同。
4.在本次招聘中,如遇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该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九、福利待遇
凡确定为台江县民族中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的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除养老待遇执行现有政策外,在干部任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工资福利、进修培训、考核奖惩等方面与编内人员同等待遇。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或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并办理有关解聘手续。
十、招聘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设立监督电话,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监督检查,要严格执行政策,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招聘过程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工委书记负责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855-3840890(台江县民族中医院院办)
中共台江县纪委的监督电话:0855-5322331
纪工委书记: 吴红萍15085266541。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由台江县民族中医院院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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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江县民族中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岗位一览表s3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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