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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没捐款被拍照发群,是羞辱式逼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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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14 16:56: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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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茂名市朝阳学校,有学生家长患了重病。有家长称:老师强迫学生捐款,不捐款的学生还被拍照发到了家长群。群截图显示:10名学生站在讲台上,有的低着头,两手背在后面,有的不敢直视下面的同学。
对此,朝阳学校所在的教育集团负责人表示,当事老师在事发第二天就向校长作了检讨,校长也对她进行了批评教育。
小学生既没经济能力,从法律上说,也还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让小学生捐款,说白了就是让他们家长捐款。不捐款的小学生拉到讲台上拍照示众,并发到家长群里,表面看,是让这些没捐款的小学生“丢丢脸”,实则是在公然打这些学生家长的脸。一来,这会令这些无辜小学生的自尊心“很受伤”;二来,也是对未捐款学生家长的公然冒犯。
要让人捐款,也要看人家有无此意愿,尤其是能力。患病家长固然值得同情,需要帮扶,可该校生源大多是外来务工子女,家庭普遍比较困难。让少数并不宽裕的家长,也加入捐款行善行列中,这不是在强人所难地逼捐吗?
目前,当事教师已向校长作检讨。《教师法》第37条规定,教师有侮辱学生,影响恶劣情形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民办小学也不例外。让未捐款的学生站在讲台并拍照,是否恶劣,仍待商榷,但此事对孩子心理和家长造成的伤害,显然不容小觑。
值得一提的是,茂名市教育局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市正在推行“日行一善”活动,希望学校以此为契机,加强师德师风,同时为患病家长尽量提供更多的协助,但并未对组织小学生捐款的合法性、正当性做出解释。
学校呼吁教师去捐款行善没问题,但直接组织面向小学生的定向募捐活动,于法未必妥当,小学生也不应受到此类非教学事务的干扰。至于患病学生家长的现实困境,需要学校、教育部门联系当地民政部门及相关公益慈善组织介入,进行制度化帮扶,搞逼捐还羞辱未捐款学生,绝不能被容忍。
小学生没捐款被拍照发群,对此你怎么看?
学校开展募捐活动,让学生为身处困境的同学献爱心无可厚非,也是践行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的重要内容。但捐款应该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更应该量力而行。对于将没有捐款的小学生集体放到讲台上拍照发群、用强捐之恶伤害无辜学生这一做法,涉事学校必须对此作出深刻检讨。
捐赠对于小学生而言本就是额外的“负担”,对于没有经济来源的小学生来说,说白了就是让学生的家长进行捐款。对于经济并不宽裕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额外的负担。因此没能让孩子进行捐款也合情合理。但孩子因此而遭受到老师所谓的“教育、批评”着实让人寒心。近年来社会上出现的“逼捐、索捐”现象令人反感,而现在逼捐的对象从富人、名人变成了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小学生,这样的现状必须要引起我们的重视。
这样的做法对于学生来说是一种人格的羞辱,会让孩子在其他学生面前产生一种自卑心理,也会让孩子今后对于老师的要求只能是“言听计从”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不敢光明正大的表达自己的意愿。事件的另一个主体,班主任老师在事情发生之后只是简单的向校长做出检讨,并没有对学生以及学生家长进行直接的道歉,这样的做法未免令人寒心。不仅没能起到为人师表的榜样作用,更影响了教师队伍的整体形象。事后校方的回应也过于敷衍,顾左右而言它并不是解决问题应有的态度,如果校方不能有效监管教师这样的言行,必然会引起舆论的质疑,伤害家长对于学校的信任。
问题已然造成,积极的解决才是校方最应该有的态度。校方应主动向学生、家长诚挚道歉,客观承认自己的错误,最大程度降低对孩子造成的伤害。教育主管部门也应积极肩负起监督的职责,督促校方认真反思本次事件,对涉事教师给予相应批评教育。慈善、捐赠本是爱心的体现,但如果“爱心”蒙上了一层灰色的阴影,伤害的不仅仅是捐款人、更伤害了社会大众。社会各界尤其是民政局等部门必须对此事引以为戒,今后要加强对于这类捐款活动的监管力度。让社会充满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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