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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6 18: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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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
1、笔试(满分为12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县情、资料分析、写作等,笔试不指定教材。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7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考生于3月16日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2、面试(仅限于报考县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满分为100分):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1.2*60%+面试成绩*40%。
3、体能测试(仅限于报考辅警和水政协管员岗位):笔试后进行体能测试,按照招聘计划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能测试对象,体能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步,标准参照人社部发[2011]48号《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体能测试由霍山县公安局、霍山县水务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1.2*50%+体能测试成绩*50%。不参加体能测试者视为放弃。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实际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的对象。其中报考县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按合成总成绩高低确定,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入围人选;报考辅警和水政协管员岗位,按合成总成绩高低确定,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按笔试成绩得分高低确定入围人选;报考县矿产公司岗位,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按笔试客观题得分高低确定入围人选。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进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参照《安徽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
3、体检和考察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按前述规定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不按规定参加体检和考察者,视同放弃入围资格。
(四)公示拟聘用人员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在霍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及管理
1、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待遇及管理:根据皖工办发(2017)47号《关于做好第四批省总直补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提标扩面工作的通知》和皖工发(2017)62号《安徽省总工会直补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其劳动报酬标准(含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由省总工会按照18000元/年标准给予定额补助,县总工会配套18000元/年。招聘人员服务期限不得低于一年,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2、辅警和水政协管员岗位待遇及管理: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即确定为正式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对象工资不低于20000元/年(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购买“五险”。统一配发制式服装。
3、县矿产公司岗位待遇及管理:新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薪酬约3000—4000元/月。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2、本次招聘工作由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有关招聘条件解释权归招聘单位。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此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564-5027576、县公安局0564-5233760 县水务局0564-5027472、县总工会0564-5031857、
县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0564-5029958
监督电话:县纪委0564-5022427
201803051110411841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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