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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考试高中语文说课教案:三块钱国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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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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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1 17:4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戏剧的矛盾冲突发生在哪两个人身上?

明确:吴太太 杨长雄

2.他们为什么而发生冲突?

明确:因为一只花瓶,吴太太的女仆李嫂不小心打破了主人的一只心爱的花瓶,吴太太要求她赔偿,杨长雄认为不要赔偿,于是他们争辩起来。

3.默读课文,思考归纳“赔”与“不赔”的理由。

吴太太要求赔偿的理由:

①打破了别人的东西就应该赔,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谁不穷呢?文中开头吴太太的直白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

②这只花瓶是吴太太五年前从牯岭避暑回上海的时候在九江买的,人家要二十块钱一对,她还了六块钱买下的。吴太太很喜欢这对花瓶,把它当作宝贝似的带在身边,现在一只被打破了,吴太太有多伤心啊!当然要赔了。

③现在别人就是出十块钱买一只也买不到啊!人家吴太太只是照原价让李嫂赔三块钱,已经是“十二分”客气了呢!

④当时那三块钱根本不值个钱,人家吴太太损失的可是自己的最爱啊!但是人家吴太太既然已经说出口了就不反悔,只要李嫂赔三块钱,已经是最底线了,要是连三块钱都不赔,肯定是不行的。

杨长雄说不赔的道理。

①吴太太说那个年代谁不穷呢?是啊,都穷,可是穷也有区别啊!你吴太太一个用得起娘姨的人是高级的穷人,而李嫂是服侍太太的娘姨,她是一个低级的穷人,她赔不起,没钱赔。

②吴太太说打破了“别人”的东西要赔,可是你吴太太不是“别人”啊,李嫂是你吴太太的佣人,是与你关系密切的人,佣人替主人做事,替主人擦花瓶就有打破花瓶的机会,有打破的权利而没有赔偿的义务。

③你吴太太明知道李嫂身上只有三毛钱,却要人家赔你三块钱。

4.小结:杨长雄说的也很有道理,李嫂只有三毛钱,你非让她赔三块钱,赔不起,可吴太太又想出个什么招?

明确:当铺盖,而且还叫来了警察,法律是公正的,我们看看警察是如何评判的?

明确:警察按吴太太的吩咐拿着李嫂的铺盖去了当铺典当。结果怎样?

当铺的少奶奶不但没要李嫂的铺盖还人家给了李嫂三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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