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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13 20: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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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笔试、面试、体检、考察
1、笔试:笔试统一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8年3月17日上午:9:00-11:30《综合基础知识》。
《综合基础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后,根据各招用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招用10名及以上按1: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少于招用岗位人数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用计划。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3、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用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则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体检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4、考察: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考察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如考察不合格的或本人自愿放弃考察的,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由县安监局具体组织实施。
在招用过程中,如出现单位和个人有关信息、提供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用政策规定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办理招用
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不同岗位招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招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后,根据乡镇或街道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办理招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因公开招用编外人员流动性较大,为提高招用工作效率和满足招用单位工作需要,对考生自行放弃招用报到或招用后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岗位,允许县安监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核准,在本次公开招用公示结束之日起1年内,可按照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办理替补招用手续。
咨询电话:县安监局8638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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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131107228670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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