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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面试热点:学术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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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5 16:5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事业单位面试热点,希望可以帮助考生提高面试水平,顺利进军事业单位面试考试。
2017年12月,陕西省出台《关于深化职称制度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对品德有问题的实行“零容忍”,对学术造假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在今年早些时候,河北、宁夏等地已先后亮明了对学术造假“一票否决”的鲜明态度。
首先是科研评价体系问题。现在评职称,科研成果几乎成了唯一的标准,科研蒙上了一层浓浓的功利色彩。而科研成果的量化标准和发表刊物的等级几近苛刻。一些高校的中青年教师和医务工作者在基层、基础工作中辛勤耕耘,无暇顾及做科研项目,索性放弃,其实这也是一种无奈;还有一种情况是,为了完成科研指标,有些人挖空心思,烦门托窍,弄虚作假,抄袭剽窃。如此,徒增加一批“学术垃圾”,亵渎了学术尊严与学术生命。
科研人员经常接到莫名其妙的电话:“需要发表论文吗?什么级别的都可以,也可以代写。”这一“行业”的滋生是学界的悲哀。对于花钱雇“枪手”、高价买“版面”、行贿搞腐败的怪相和乱象,人们往往见怪不怪,甚至表现得十分“宽容”。这是不能容忍的。
在我国高校的学术剽窃事件,情节恶劣,最终的处罚不过是剽窃者几年不能评职称,暂时调离教师岗位。在我国,学术造假,一旦成功,将获得巨大的利益;而东窗事发,付出的并不多。对此不少专家呼吁对学术造假应“入刑”,应该从道德规范、体制建设和法律制裁等方面,加以防范和惩治。
一是要完善学术监管机制,坚持有假必查,有假必惩,使科研工作者不敢造假;
二是健全学术评价体系,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严明科研基本准则,使科研工作者不能造假;
三是加强学术诚信教育,营造崇尚学术的氛围,从思想上改变唯文章之上的观念,使科研工作者不想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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