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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8 23: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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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聘用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规定,自2016年起,新进入公立医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本次招聘单位中,招远市人民医院、招远市中医医院在此之列。选择招远市人民医院、招远市中医医院的受聘人员,其人事管理及相关待遇,按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公立医院的规定执行。
应聘教育类中招聘单位为“招远市中小学教育事业单位”的,待笔试结束后面试之前在本次招聘指定网站公布各招聘岗位具体聘用学校,拟聘用人员在所报岗位中按最终考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依次自愿选择聘用学校;应聘卫生类、综合类岗位中多个单位一同招聘的,拟聘用人员在所报岗位中按最终考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依次自愿选择聘用单位。拟聘用人员应服从上述对应分配方式,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花名册》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招远市委组织部或招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通过本次公开招聘试用期合格的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主管机关可给予取消其本次聘用(考试)资格的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以“中国金都山东招远”网站(网址http://www.zhaoyuan.gov.cn/)“人事招考专栏”发布的为准,本简章由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8216837 (人社局)、8246326(教体局)、8153517(卫计局)
报名期间技术支持电话:0535-6683333(烟台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535-3462285;0535-8239387
报名网站: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kszx.ytrsj.gov.cn/)
笔试准考证、诚信承诺书和报名登记表打印及笔试成绩查询网站: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trsj.gov.cn)
公告、公示网站:中国金都山东招远(http://www.zhaoyu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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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8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教育类)s00.xls
(27 KB, 下载次数: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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