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8-1-15 19:34:55
|
显示全部楼层
推荐加入:,交流备考。
(三)考试
1.笔试
(1)按照招聘岗位和报名人数不少于1:3的比例进行笔试,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
(2)笔试由自治区高管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地点设在南宁市,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自治区高管局网站进行公布。
(3)笔试采用闭卷作答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公共知识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4)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可在自治区高管局网站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2. 面试
(1)笔试结束后,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又确需当年补缺的,必须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审核,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高管局网站上公布,并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内张榜公布。
(2)面试由自治区高管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地点设在南宁市,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自治区高管局网站进行公布。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
(4)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达不到面试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参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并于当日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高管局网站公布当天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3.笔试、面试注意事项
应聘者凭身份证和《报名表》原件参加笔试、面试。
(三)考核
1.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内容与方式:用人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
3.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退役军人、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者、中共党员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的人员。
4.如考核出现不合格者,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5.经自治区高管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并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