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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疆和硕县招聘医疗卫生人员9人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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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0 16:5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认真贯彻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满足和硕县社会经济发展对各类急需紧缺人才的需求,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人才9名。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主要面向社会招聘符合岗位专业需求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层次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政治素质好,思想上进、学业成绩优良;(3)已取得或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4)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工作;(5)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近5年来,在公开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职位
    详见《2017年新疆和硕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职位条件表》
    四、招聘程序
    具体招聘程序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收取费用。
    1、现场报名。招聘工作组与应聘人员现场面对面进行交流,应聘人员符合用人单位岗位条件且与招聘工作组达成意向的,毕业生报名时需填写《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由毕业高校开具毕业证明)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2、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将现场报名所需资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309564260@qq.com。招考领导小组考前统一审核原件。
    咨询电话: 张老师:13909969615
    谢老师:0996—5622602,18997603059
    李老师:0996—5623513,18999626779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8日 — 2018年1月6日
    每天: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报名地点:河北北方学院东校区教学楼二楼大厅、新疆和硕县特吾里克镇清水河南路36号
    报名地址:张家口市经开区中兴北路辅路(西门),富强路(东门)
    乘车路线:乘7、12路公交车到市府大楼下车到北方学院东校区西门,乘33路公交到北方学院东校区东门。
    (二)笔试
    1、笔试考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比例约为6︰4,满分100分。
    2、按照方便考生的原则,考试地点设在河北省张家口市、新疆和硕县等,试题统一命制,具体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3、考生须按准考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4、根据考试成绩总体情况由招考领导小组统一确定考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5、按招聘职位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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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0 18: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满分100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40%。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高者优先。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考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造成的空缺岗位根据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主要是对考生进行政审,考生须填写《和硕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人才政审表》。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岗位根据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卫生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进行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1、一经正式录取,被招聘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与和硕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并统一办理相应的入职手续。
    2、招聘人员从签订就业协议之月起计发工资。
    3、聘用人员的配偶、恋爱对象志愿到新疆工作的,由所在地州组织、人社部门在当地安排适当的就业岗位,招聘人员子女享受县以下十五年免费义务教育。
    4、对高学历的、重点高校毕业生、紧缺专业人员考察素质较好地优先安排在好的岗位。
    5、对应聘到和硕卫生计生系统的外地人员,按照乘坐汽车、火车硬卧的票价标准全额报销单程路费。
    6、依法享受探亲假,未婚的一年一次,已婚的三年一次,由工作单位报销往返交通费用。
    和硕县卫生计生系统招聘工资及福利待遇:
    1、工资待遇:(1)研究生学历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资: 4890元/月+值班补贴1000元/月,绩效考核8000-12000元/ 年,精神文明奖按照单位创建1000-1500元/年、综合治理奖按照单位创建1500元/ 年,取暖费786元/年,另外交纳五险一金3000元左右,并每年享受13个月工资;(2)本科生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资4300元/月+值班补贴1000元/月,绩效考核8000-12000元/ 年,精神文明奖按照单位创建1000-1500元/年、综合治理奖按照单位创建1500元/年,取暖费786元/年,另外交纳五险一金2500元左右,并每年享受13个月工资;(3)专科生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资4100元/月+值班补贴1000元/月,绩效考核8000-12000元/ 年,精神文明奖按照单位创建1000-1500元/年、综合治理奖按照单位创建1500元/年,取暖费786元/年,另外交纳五险一金2400元左右,并每年享受13个月工资;县医院做为差额单位,薪酬待遇面议。(4)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还可领取每月200元的基层补贴。
    2、食宿保障。招聘到我县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政府为其提供公租房(每人70平米),如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可提供职工周转宿舍。
    3、正常休假。凡已签订意向协议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我县工作后,未婚职工原则上每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为20天,已婚的三年一次,每次20天,并按照在编职工探亲报销标准给予报销往返交通费。
点击下载>>>
    2017年和硕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报名表x49.xls (27 KB, 下载次数: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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