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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和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吉人社字〔2009〕35号)精神,经公主岭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报名后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1月15日8:30至1月19日15:30。
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审核,专业目录中未涵盖的专业,依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认定。考生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
考生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网上报名流程提起仲裁,由公主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计、纪检监察部门等有关人员组成的仲裁小组负责裁决。
审查或仲裁截止时间均为2018年1月19日15:3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审查或仲裁不合格、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9日18:00。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务必及时进行网上缴费、打印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面试资格审查
根据各岗位考试招聘计划名额,按照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员进行复审;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并列进入前三名的考生,一并进入复审。具体复审时间、地点、方式,详见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gongzhuling.gov.cn/)发布的《2017年公主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资格条件复审时,考生须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在职人员进入面试的还须提供原单位(按人事关系)同意报考的证明。
2.因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复审合格考生现场填写《面试人员基本情况备案表》,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
4.复审合格考生放弃面试,不再进行递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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