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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云南红河个旧市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公告(5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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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5 17:4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云南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各位考生提供近期招聘信息、考试资讯、备考资料、成绩查询等一系列服务,希望大家取得好成绩!以下内容由 2017122405345829641.xls (147.5 KB, 下载次数: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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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5 18: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
(1)校园现场招聘: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本及以上有意向的2018年毕业生请关注陕西师范大学、咸阳师范学院、云南师范大学、昆明医科大学、长安大学、重庆交通大学、昆明理工大学等院校发布的校园招聘信息,并在相关院校公示的招聘时间、地点现场报名。
招聘安排计划如下:
市教育系统:2018年1月1日—1月7日,在陕西师范大学、咸阳师范学院、云南师范大学专场招聘(如在前面院校招满人员,就不再到后面院校招聘)。
云南师范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双选会,以学校公布的时间为准。
市卫计系统:2018年3月13日至3月31日(时间待定),在昆明医科大学双选会进行现场招聘。
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12月25日—12月31日,在长安大学信息发布室(一)组织举行专场招聘会。重庆交通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具体时间以学校公布时间为准(如在前面院校招满人员,就不再到后面院校招聘)。
市水务局:2018年3月13日—3月14日,在昆明理工大学举行专场招聘会(呈贡校区电力楼)。
(2)网络报名招聘:网络报名的招聘岗位、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事宜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
2.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学校证明(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考生基本情况的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如报名时未取得相关证书的,由考生本人书面承诺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
3.报名资格审核
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组织考试
1、市教育系统
(1)考试方式:
专业考核:应聘初中体育教师岗位采用专业能力实际操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合格者(60分以上)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教学考核:采用现场抽取课题,写教案、讲课等方式进行考核,以考查应聘者的气质、教态、普通话、课堂设计、教材的理解与把握、亲和力等方面的情况。应聘高中教师岗位采用先做高考模拟题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合格(根据考试情况确定合格分数线,不计入总成绩)者进入教学考核环节。应聘其他教师岗位直接进行教学考核。
面试考核:按教学(专业)考核(体育类考生按专业考核)成绩的高低,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行考核。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考核主要是考查其思想情况,心理状态,教育、教学思想,教科研能力,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求职动机及意愿等。
(2) 成绩计算:专业考核成绩、教学考核成绩、面试考核成绩满分各100分。体育类考生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50%+面试考核成绩×50%;高中老师及其他岗位考生总成绩=教学考核成绩×50%+面试考核成绩×5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2、市卫计系统
(1)考试方式:本科学历的采取理论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硕士及以上学历的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其中理论考试内容包括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面试内容包括心理健康程度、逻辑思维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匹配性、仪容仪表等。
(2)成绩计算:采取理论考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的,理论考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60%;只采取面试方式的,面试成绩即为其总成绩。其中面试成绩按招聘小组考官评分求出平均分计算。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3、市交通运输局
(1)考试方式:考试采取专业提问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公路工程、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道路建筑材料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及应聘人员的思想情况、心理状态、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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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5 19:05:20 | 显示全部楼层

(2)成绩计算:按招聘小组考官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4、市水务局
(1)考试方式:考试采取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主要考核水工建筑物、水力学、水利计算、工程水文学、水利工程管理、水行政执法等内容。面试主要考核基础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内容。
(2)成绩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各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中面试成绩按招聘小组考官评分求出平均分计算。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其考试总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如第一名自愿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校园现场招聘和网络报名招聘于2018年3月底前完成。
(四)成绩公示
考试工作结束后,成绩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社局核准后,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考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公示。
(五)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市人社局负责。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
2.体检。体检由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6年12月30日修订)及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3.考察。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对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以及自愿放弃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的,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只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时间和相关事宜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
(六)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如该岗位在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资格复审和体检、考察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进行一次递补;如该岗位在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资格复审和体检、考察环节已经递补过的,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聘用手续原则上于2018年8月31日前基本完成。
(八)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和管理
(一)聘用后按现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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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5 20:4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六、纪律
(一)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紧缺人才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纪律规定,杜绝弄虚造假。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违纪违规行为的,可直接向当地纪委反映,也可向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七、重要提示
(一)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专业目录参照《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
(五)凡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八、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九、本公告由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联系方式: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联系电话:0873—2124227
个旧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873—2122733
个旧市卫计局联系电话:0873—2138919
个旧市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873—2150622
个旧市水务局联系电话:0873—2123984
点击下载>>>
1.个旧市2018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2.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doc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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