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94|回复: 0

面试热点题目及解析(994)

[复制链接]

21万

主题

21万

帖子

65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652786
发表于 2017-12-18 16:45: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面试热点话题,希望可以帮助考生提高面试水平,顺利进军事业单位面试考试。
河南省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一大三学生勇救两名落水儿童不幸身亡,然而被救儿童母亲“怕担责”竟然教唆儿童撒谎拒不承认此事。对此,你怎么看?
年轻的生命,因为跳水救人戛然而止,已令人唏嘘不已,哪曾想英雄逝后竟“悬念”迭起,“意外落水”、证人出现、被救者母亲撒谎、认定属见义勇为,这样的情节实在不亚于一幕大剧,只是这剧不是正剧,而是让人心塞的闹剧、荒诞剧。虽然结局还算“圆满”,英雄终于得到了正名。但是,回头再看这起事件,不得不令人深思。
“怕担责”三个字背后,却可能存在一系列的不确定性因素。比如除了良心上的不安之外,还会面临着物质上的付出。对于落水儿童的母亲来说,很可能是受之前类似案件被救者承担巨额经济补偿的影响,进而形成某种心理暗示,出于对责任的推脱而撒谎,显然是利己主义的另类表达。这种自私自利的心态和行为,不仅会对两个被救儿童的心理产生不利的负面影响,更是对中华民族见义勇为、诚实守信等传统美德的无情践踏。
但是,站在道德制高点上进行谴责很容易,真正不易的是从中发现问题的症结所在,通过制度建设弥补对正义之举保障不足的缺失,因此,“被救者撒谎”需要的不仅是真相,还需要用“制度文明”补上“道德缺口”。一方面要通过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让人们面临失信而“寸步难行”的境地;另一方面则要建立见义勇为的国家奖励和救助体系,让因见义勇为而牺牲或遭受人身财产损失的行为人受到相应补偿,让见义勇为行为的受益人不再担心会有担不起的责任,唯有健全的制度才能唤醒不义之人的良知,才能保障见义勇为的英雄义举不会再次受到亵渎!
更多面试热点话题内容,请访问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GMT+8, 2024-11-18 02:50 , Processed in 0.071528 second(s), 7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