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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贵州台江县人民医院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45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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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8 16:52: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医院学科发展,需扩充人才储备,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台府办发〔2017〕4号)、台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县人民医院、县民族中医院使用备案制员额用于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复函》(台编办发〔2017〕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院长办公会研究,报主管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45名。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由台江县人民医院统筹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员额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45名,具体招聘职位见《台江县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二)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并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护理大专毕业生,必须是取得护师资格并具有护理临床工作经验3年以上。
    (三)特殊专业(病理专业、药学专业、影像专业),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四)招聘岗位年龄要求
    1.不受户籍限制(台江县户籍优先),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12月1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报考护理专业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2月13日及以后出生);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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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8 17:52:02 | 显示全部楼层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分为两个阶段进行。通过台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taijiang.gov,con/)发布招聘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第一阶段免笔试,只在各高校现场面试;如第一阶段招聘指标未招满,进入第二阶段招聘,第二阶段的招聘形式根据报名人数而定。第一、二阶段均采取现场报名,具体报名地点及时间如下:
    (一)第一阶段招聘(现场面试招聘)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安排:本阶段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
    时间:2017年12月13日;地点:贵州医科大学北京路校区(贵阳市北京路9号)就业指导中心圆厅一楼。报考者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台江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45名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指定报名点报名: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往届生)。
    (3)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5张。
    (4)报考护理专业的往届生需带护士执业资格证及护师资格证书。
    (5)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审查方式进行。由台江县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面试资格,进入面试程序。
    (6)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2.考试
    考试工作由台江县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台江县卫计局负责全程监督指导,采取直接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以下均简称“面试”)的形式进行。
    面试考官由台江县卫计局、台江县人民医院领导及专家组成。主要考察报考者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所报考岗位工作等能力情况。面试具体内容由台江县人民医院确定。
    面试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
    (1)时间:2017年12月13日;地点:暂定为贵州医科大学北京路校区(贵阳市北京路9号)就业指导中心圆厅一楼。
    (2)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成绩达70分及以上的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3)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3.签订《就业意向书》
    面试结束后,根据《实施方案》规定,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同一职位拟聘用人员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拟聘人员)。台江县人民医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意向书》。
    《就业意向书》签订后,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后续环节或不到县人民医院报到的,需按《就业意向书》约定金额支付违约金。
    面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taijiang.gov,con/)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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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8 19:25:16 | 显示全部楼层

    4.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
    若在第一阶段台江县人民医院招聘指标已全额录取,将不再进行第二阶段的招聘工作。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费用按国家规定标准收取,报名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
    时间:待定。
    地点:台江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报名及资格审核所需材料及程序按照第一阶段执行。
    2.考试
    考试工作由台江县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主要采取笔试、面试(护理岗位含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护理岗位采取笔试、技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40%,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各占30%。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护理含技能测试)。面试分值为100分,护理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分值各占50%。
    3.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
    4.面试
    按笔试成绩1:2进入面试(护理岗位含技能测试)。笔试、面试(护理岗位含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taijiang.gov,con/)通知公告栏内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按时参加考试。
    六、体检
    (一)体检对象
    1.第一阶段招聘:
    签订《就业意向书》人员列为体检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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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8 19:39:51 | 显示全部楼层

    2.第二阶段招聘:
    (1)考试结束后,护理岗位按笔试、面试、技能测试成绩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重新进行面试,以成绩高的优先),既参加笔试、面试(护理岗位含技能测试),其考试综合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直接进入面试(护理岗位含技能测试)的考生,面试(护理岗位含技能测试)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
    (2)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05〕181号、黔人社厅发〔2005〕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体检工作由县人民医院自行组织安排。参加体检的拟聘人员需自带一张近期免冠照片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台江县人民医院人事科组织人员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受过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及以上处罚的;
    2.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7.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八、聘用审批
    1.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taijiang.gov,co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2.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实查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再决定是否聘用。
    3.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县人民医院签订劳动合同。
    4.在本次招聘中,如遇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该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九、福利待遇
    凡确定为台江县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的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除养老待遇执行现有政策外,在干部任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工资福利、进修培训、考核奖惩等方面与编内人员同等待遇。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或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并办理有关解聘手续。
    十、其他未尽事宜由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532251318785578901
    监督电话:1398528581918085589398
    附件下载>>>>
    附件1:台江县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doc
    附件2:台江县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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