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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三亚市吉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委托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法律顾问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岗位基本条件
1.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具有较高的法学专业理论水平;
3.具有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5.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行政、民事、经济类法律专业能力强,且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者优先。
(二)有以下情形者不予聘用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弄虚作假,伪造资格证件和应聘条件资料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 在律师事务所或其他单位兼职的;
7. 具有公务员及国有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身份的。
(三)岗位设置及待遇
1.公开招聘专职法律顾问工作人员3名(行政类、民事类、经济类各一名)。
2.岗位待遇:区正科级公务员工资+办案补贴;并按照基本工资每月缴纳五险一金(含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缴纳)。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信息将在三亚惠民人力资源网(http://huiminhr.cn/)和三亚惠民人力资源公司公众号同时发布。
(二)报名工作
1.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7年12月4日至 12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三亚惠民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三亚市迎宾路与海螺一路交汇口苏商大厦611室)。
4.报名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三亚惠民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附件1,必须粘贴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相片);
(2)身份证复印件1份(须现场校验原件);
(3)毕业证复印件1份(须现场校验原件);
(4)学位证复印件1份(须现场校验原件)
(5)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资格证(须现场校验原件);
(6)专业技术资格证(须现场校验原件);
(7)其他能证明应聘人员业务水平的资料文件(包括本人有代表性的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办案小结、案例分析、论文、获奖证书等)。
本人不能前来报名,委托他人代报的,受托人应持委托人签名并按指印的委托书(附件2),携带委托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名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代为报名。
5.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核聘用的全过程。报名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或资料的,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工作
经我公司对报名人员进行条件审核后,将人员报送至三亚吉阳区法制办公室进行应聘人员考核及面试,考核合格人员我司将通知相关人员进行体检等相关工作。
(四)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三亚惠民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情况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咨询服务电话:0898— 88210051(三亚惠民公司)
监督电话:0898— 88381887(三亚市吉阳区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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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3010105984513.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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