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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8 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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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上缴费
考务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标准收取,共计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7年12月 11日上午12:00前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4、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8年1月1日——1月5日登录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xcz.hrss.gov.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解决。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四、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以及对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掌握的程度。
1、笔试
(l)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种,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公共科目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内容为《专业知识》或《教育基础理论》,各门计分采取百分制,总分200分,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分数×40%+《专业知识》或《教育基础理论》分数×60%。各岗位笔试内容详见《简章》。
(2) 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上午:8:00——9:30 《公共基础知识》
10:00——11:30 《专业知识》或《教育基础理论》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考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本次考试在长治市市区设置考场。笔试成绩可通过长治市教育局网或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教育局和招聘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原则上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请在长治市教育局网站和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查询。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和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巿、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到指定地点接受复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对资格复审结果合格、不合格由教育局提出意见,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3、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长治市教育局网站、长治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l)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参加面试的形式为讲课,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仪表举止等;报考非教师岗位的考生参加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分析理解、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人际关系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数与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为3:1。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四舍五入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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