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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国际戏曲文化交流,展现抚州戏曲文化魅力,充实戏曲人才队伍建设,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单位抚州市文化艺术发展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戏曲专业演员(武生行当),现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抚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抚办发[2012]24号)精神,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不断提高我市戏曲文化水平。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身体健康;
4.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未满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至40周岁方能报名,即1977年10月31日至1999年10月31日之间出生。
2、工作经历条件。5年以上剧团(或文艺团体)演出工作经历。
3、学历专业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戏曲表演专业。
三、实施步骤
1、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17年10月31日—11月9日止。
2、现场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10日上午8点至下午5点。报名地点:抚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六楼会议室。现场报名需携带本人相关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接受审查,经审查合格后视为报名成功。
3、岗位开考比例为1:3,考虑到戏曲人才难求,如报名成功人员达不到1:3,经市文广新局和市人社局同意,可放宽至1:2。低于1:2则取消该岗位。
4、考试,考试采取专业面试的形式进行,其戏曲基本功占40%,自选剧目表演(折子戏片段)占40%,身段组合占20%。由市人社局会同市文广局组织实施,考试成绩当场公布。
5、体检。按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试行)》规定执行。
6、考核。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7、公示和聘用。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在网上公示。如考生放弃录用,则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办理聘用及上编手续。
联系电话: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948222130;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人事教育科:07948263347,监督电话:0794--8222337,8253921。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抚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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