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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福建泉州丰泽区华大街道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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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9 18:26: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充实街道党务工作人员力量和社区、企业、园区一线党务后备人才队伍,经研究,我街道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将有关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和数量
党建工作指导员5名(其中街道机关1名,社区4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10月20日后出生);
3、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
4、组织纪律性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具有2年以上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5、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写作能力和电脑操作能力,有吃苦耐劳精神,善于与人沟通;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工资待遇:参照丰泽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待遇标准执行,详见《丰泽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规定》(泉丰委办〔2015〕90号)。具体由各聘用单位同应聘者约定。
四、招聘程序:向社会公布招聘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资格审查、面试合格和政审考察后,择优录取。
五、管理使用:由街道统一择优招聘选派和统一培训考核,各聘用单位负责具体聘用和日常管理。
六、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1日至2017年10月30日
(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丰泽区华大街道办事处二楼203室党政办(丰泽区华园北路),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18105050626。
3、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党员证明、工作证或失业证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进行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 取消资格。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等有严重违纪违法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丰泽区华大街道办事处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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