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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7 20: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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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只作为是否进入下一环节的依据。考察实行差额考察,按遴选计划数与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2差额确定考察人选,面试名次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行考察。遴选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足1:2且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人员,均进入考察。考察合格人数少于遴选计划的,按照符合条件人员的面试成绩顺序递补考察人员,递补可进行一次。
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应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考察工作应当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采取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身份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平、公正,并据实作出考察结论,择优建议拟遴选人员。被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凡不愿服从所报考单位职称评聘有关人事政策的人员,取消遴选资格。
(五)确定遴选人员
遴选单位综合报考者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并提交县人事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正式遴选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导致职位空缺的,须书面说明情况并报遴选办批准。
(六)公示及办理调动
经县人事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后,由遴选办在《中国·务川》门户网站、务川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查实有影响遴选问题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相关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公示环节取消遴选资格而空缺的职位,是否从考察范围的人员中进行递补拟遴选人员,由遴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遴选单位按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分别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原则上于公示期满后1周内完成。
四、工作要求和纪律监督
公开遴选工作是上级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基层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方式和途径。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树立重视基层用人导向、保证机关事业单位与基层密切联系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主管部门及遴选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工作。对在公开遴选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等行为的,要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本次公开遴选未尽事宜,由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25590409(务川自治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
25622606(务川自治县人社局录用调配股)
监督电话:25625203(务川自治县纪委信访室)
25627911(务川自治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附件:
1.附件1:
201709271140123255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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