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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6 1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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⒌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方式进行,计算机系统将根据报考者所填报名信息逐项对照岗位要求,以判断报考者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其中“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中所列出的具体专业名称或二级目录下的具体专业名称完全匹配(即字面内容完全一致)时才能通过资格审核。如果报考人员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核(联系方式见附件2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或取得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的相关专业,可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对报名资格进行人工审核(联系方式见附件2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⒍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7年10月18日00:00至笔试考试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四)报名注意事项
每名报考者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同时对自己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招聘过程中如因电话号码变更,联系不到考生,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⒈笔试方式及内容:
考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所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详见附件2)。
⒉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1日上午9:00至11:00。
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⒋笔试成绩将在云南省审计厅门户网站(www.audit.yn.gov.cn/)、昆明人才网(http://www.100job.cn)、昆明市审计局信息公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向昆明市审计局人事教育处申请查分(须提供书面查分申请及有效身份证件)。联系电话:0871-63132943。
(二)资格复审 ⒈资格复审事宜在笔试成绩公示时通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须在云南省审计厅门户网站(www.audit.yn.gov.cn/)、昆明人才网(http://www.100job.cn)、昆明市审计局信息公开网站公告通知。
⒉资格复审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每个岗位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笔试成绩相同者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面试等后续招聘程序;因本人自愿放弃或无法联系等特殊情况出现空缺的,空缺的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⒊资格复审由昆明市审计局和相关县区审计局共同负责完成。
4.“专业要求”参照《云南省2017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三)面试
⒈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面试。若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进入面试人员须经资格复审合格。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面试比例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⒉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须于面试名单公示之日起3天内,向报考单位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空缺的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进入面试人员须经资格复审合格。
⒊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综合知识、综合能力等。
⒋面试相关事宜将在云南省审计厅门户网站(www.audit.yn.gov.cn/)、昆明人才网(http://www.100job.cn)、昆明市审计局信息公开网站公告通知。
(四)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⒈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⒉考生参加考试前须仔细阅读考场纪律要求,并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⒊参加考试前应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注意饮食,保持良好的心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考试。
⒋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用书及出题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和辅导。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⒈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⒉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⒊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果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胜出。如笔试及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面试成绩高者胜出。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1:2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完成。经公示无异议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按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
(二)招聘单位主要针对考生的政治、执行纪律、品德、发挥作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由昆明市审计局统一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关于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相关规定。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
(四)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拟聘用人选需在在云南省审计厅门户网站(www.audit.yn.gov.cn/)、昆明人才网(http://www.100job.cn)、昆明市审计局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在考察和体检阶段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选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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