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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1 18:5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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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与招聘人数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其中笔试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占考试总成绩的40%。
笔试成绩包括试卷分(满分为100分)和加分两部分。报考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占60%,公共知识占40%。报考岗位没有专业要求的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同江市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加分: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3]9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标准为“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报名时需将省、市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交到报名处,报名结束时仍未上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及应变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进入面试人选按笔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特殊情况经佳木斯人社局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与总成绩同步在同江市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考试总成绩=(笔试+加分)*60%+(面试*40%)。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人员数量1:1比例等额确定参加考核与体检人员。若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保留二位小数),笔试成绩高者胜出,若总成绩再次出现相同,重新进行笔试。如果考核与体检不合格,按总成绩高低依次补充人员进行考核及体检。
笔试、面试全过程由有关部门全程监督。
4、考核
考核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及是否违法违纪或参加非法组织等事项,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5、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6、公示
对于考核、体检均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佳木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由人社局出具《同江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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