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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苏无锡市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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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8 14:3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市(县)区卫生计生局(委),市医学会,有关培训基地: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国卫办科教发〔2015〕49号)和省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录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7〕23号)精神,现就我市2017年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录时限
    2017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录工作在9月底前全部完成,所有应培学员最迟在10月底前进入我市中医国家级培训基地协同医院接受轮转培训。
    二、招录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的人员。
    三、招录程序
    1. 各培训基地协同医院及时发布招录公告,明确本基地2017年住培学员招录专业、招录名额、报名审核程序要求及学员待遇等各相关事项。各培训基地应积极创造条件开展住培学员社会化招生,其人数暂不作要求。
    2. 申请住培学员填报《无锡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三份。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对学员《报名表》审核同意后,送交委托培训基地;其他机构将学员《报名表》报所在市(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送交委托培训基地。社会化招生学员直接向培训基地报送《报名表》。
    3. 培训基地受理报名申请后,应及时审核报名信息,必要时可以组织招收考核,在《报名表》上签署审核意见,确定学员培训专业和培训机构。签署意见后的《报名表》一份由培训基地留存,另两份分别返回学员及其就业单位。
    4. 学员进入培训基地接受培训之前,培训基地(甲方与学员就业单位(乙方)及学员(丙方),须按照省卫生计生委规范协议范本签署《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一式三份,各方留存一份),明确培训工作参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相关要求
    1. 各培训基地要按照文件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年度中医住培学员招录工作。要在规定时限内确保招录学员全部入培。
    2. 各市(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做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政策宣传和学员招录报名组织工作,及时做好学员报名信息的审核报送工作,按照培训协议要求落实相关责任,确保应培人员全覆盖。
    3. 市医学会要加强对各培训基地学员招录和入培工作的督导管理,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加强协调和指导,确保我市2017级中医住培学员招录和入培工作顺利完成。我市中医国家级培训基地协同医院名单与联系电话见附件2。
    4. 各培训基地在招录工作完成后,于10月15日前填写《2017年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汇总表》(附件3)报市卫生计生委中医处。
    联系人:邵燕蓉,联系电话:81823313。
    (公示时间:2017年9月7日——2017年9月15日)
点击下载>>>(未发布)
    1.无锡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表
    2.无锡市中医国家级培训基地协同医院名单与联系电话
    3.2017年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汇总表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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