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7-8-28 18:48:59
|
显示全部楼层
(1)填写报名表
符合遴选条件人员经所在单位(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下同)同意后,本人如实完整填写《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2)发送报名表及报名相关材料扫描件邮件
将已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报名所需相关材料全部扫描为彩色PDF格式文档,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rar或zip格式,总大小控制在10M以内)发送到以下邮箱:wjwgwylx2017@vip.163.com。
邮件标题统一为: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公开遴选XX职位报名材料。
邮件附件名称统一为:职位代码+报名人姓名
注意:发送邮件时请设置需要接收回执,以发件人接收到收件人的接收回执作为邮件发送成功的依据,请确保邮件发送成功。
报名所需相关材料如下:
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②《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③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包括:由单位出具的参加工作起止时间、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材料等。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或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经办人注明“与原件相符、经办人、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3)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登录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注册用户基本信息成功后,按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内容必须与纸质打印扫描的报名表保持一致。
填写完成报名表,成功发送扫描件邮件(以接收回执为准),并且通过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后,即完成报名。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三个环节中任意一个,视为报名不成功,不予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由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完成报名的报考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如出现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与纸质打印扫描的报名表不一致的,不予审核通过。报名期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可根据未通过原因补充材料、修改报名信息进行重新填报或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进度及资料收取情况,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反馈情况及邮件回执查看。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在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公示3天,同时公布打印准考证时间。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报考人员可自行登陆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遴选。
通过资格初审仅代表取得参加笔试资格。资格审查及个人经历、业绩审核贯穿于遴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三)笔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由笔试、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组成。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经历业绩评价×20%。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
报名后,每个遴选职位遴选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不指定命题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入场笔试。笔试成绩在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进入面试人员须现场提交准考证及报名时扫描发送的报名表、报名所需相关材料,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以面试当天起算,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否则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如有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放弃申请的,按照每个遴选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进入面试人员,直至满足面试比例要求。但有以下情形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开展面试,不再递补:
(1)无递补人员;
(2)放弃面试资格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放弃;
(3)递补人员不能于面试前1天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