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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6 16: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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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审查
(一)由自治区妇联在笔试后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要求和时间、地点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
(二)报考者携带材料如下:
1《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2,1式2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明,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培训、学历、学位证书);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如应聘者是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组织部门出具的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应聘者可自主选择提供英语四、六级成绩单、计算机水平考试等级证、获奖证书、个人简历以及其他推荐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资格审查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该报考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4)自治区妇联对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认真审核并存档相关复印件。
联系人:地丽拜尔·帕尔哈提
电话:0991-2310223
3.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3)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公布后,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环节。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4)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6)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四)体检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由自治区妇联组织实施。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自治区妇联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妇联另选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的,由妇联根据岗位专业需要和考核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书面申请,报人社厅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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