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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鄂尔多斯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招聘1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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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0 18:57: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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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0 19:0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4.由相关招聘单位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按照计算机后台分配权限审核本单位报考者资格条件),并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用人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5.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考生尽快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6.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4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报名情况,紧缺急需专业人才或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3。
    调整后或被取消开考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7. 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二)笔试
    1.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 《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为2017年08月26日下午14:00—16:00,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
    4.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5.笔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6.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7.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或经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专业技能测试比例的,所涉及岗位不开考专业技能测试,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证明材料,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鄂尔多斯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技能测试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各一式三份),持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和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3.区外院校的鄂尔多斯市生源毕业生还须提供有本人户籍注销页的家庭原户口簿或原鄂尔多斯市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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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0 19:51:17 | 显示全部楼层

    4.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专业技能测试资格。
    5.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专业技能测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1. 业务管理岗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岗采取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2.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鄂尔多斯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专业技能测试命题和考务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
    3.对于实际到场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须达到本人专业技能测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专业技能测试须设立考官组,一般由7-9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一般不少于二分之一。
    5.专业技能测试须具备相应测试条件。
    6.总成绩计算。按笔试占总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6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以上排序仍相同的,设置优先聘用条件岗位优先聘用。无优先条件的岗位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2.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招聘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
    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报东胜区人社局备案。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经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招聘单位要高度重视考察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专业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以上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东胜区人社局备案。报考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经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1.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东胜区人社局。拟聘用人员在鄂尔多斯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
    2. 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将聘用报告和拟聘人员花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东胜区人社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政府购买专业技术和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由东胜区人社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在本次招聘聘用通知下发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它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4.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5.用人单位须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聘用合同中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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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0 21: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六、纪律和监督
    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违纪后三年内不允许参加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七、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相关领导、纪检、工作人员组成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王存旺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 贾宽一 市纪委派驻市食药监局工作组组长
    周晋尧 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负责人
    杜之平 市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中心主任
    高媛媛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成 员:许雷锋 市食药监局纪检监察室负责人
    薛彦伦 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
    吕树梅 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
    丁 华 市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中心副主任
    刘业萍 市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中心副主任
    八、其他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鄂尔多斯人事考试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四)本简章由鄂尔多斯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电话:0477-8113867
    监督举报电话:0477-8580500
    鄂尔多斯市人社局:0477-8586927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7-8113867
    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中心:0477-8586211
    原标题:鄂尔多斯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点击下载>>>
    《鄂尔多斯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东胜区政府购买专业技术和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鄂尔多斯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201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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