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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热点:规范慈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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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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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4 14:0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背景资料】
    近日,冒出了三则涉及“慈善”的新闻,让人寒心:一家企业,台上给希望小学递去面额“贰拾万元”的支票模型,台下却只肯兑现2000元;某地,旧衣物被市民投进印有“爱心”字样的回收箱后,转手竟被卖到非洲;还有企业,名义上组织大学生去乡村支教,实际上却是办辅导班赚钱。
    【标准表述】
    本应该是慈善活动,却让人如此寒心,究其原因有两点:
    第一,是高举“慈善”的大旗便于打动一些富商巨企,有助敛财且隐蔽性高,不易被人识破。
    第二,是利用传统文化和社会大部分人的心里作用,大张旗鼓扶助弱小,以实现名利双收。重要的是,在没有相应的法律约束下,即使事情东窗事发,不过就是名誉丢失,成本相对较低。
    这些被媒体披露的“慈善”事件,实际上不过是“伪慈善”的冰山一角。一个骗局,其手段的高超、手法的多样、实施的隐蔽程度都是经过精心策划的。
    【具体措施】
    首先,接受捐款的单位,对承诺的捐款,要理直气壮地索要。对于拒绝兑现承诺或部分兑现承诺的单位,要搞清楚状况,如因经营不善企业出现经济困难的,可以按照企业的现状协商解决承诺款项,作出少交或缓交捐款的决定。对于故意不兑现承诺的企业,一定要将其行为公之于众,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促其兑现承诺。
    其次,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规范捐款行为,要依法予以惩处伪捐款。只有这样,才能使慈善活动保持良好的声望,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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