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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 19: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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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研究生)工作方案经山西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并在学院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从2017年8月1日起,到2017年11月30日止。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提交材料
1.报名时间:从2017年8月11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填写《太原工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见附件2)。
3.报名提交材料:《太原工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2份、本人简历1份;研究生和博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习成绩单、就业协议书、身份证、获奖荣誉证、科研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照2张(背面注明姓名及应聘岗位及专业)。
4.报名地点:太原工业学院人事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新兰路31号行政楼二层)。
5.博士待遇请查看《太原工业学院人才引进暂行管理办法引进博士待遇的补充通知》(附件3)。
(三)资格审查
由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审查组对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以专业急需程度、科研能力、学术水平为主确定考核名单。报名人员对所提供的材料应负诚信责任,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以面试为主,根据急需专业特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
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主要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
1.体检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或《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考察采取查阅资料、走访谈话、情况核实等形式进行。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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