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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时事热点—城管小贩之间的冲突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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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9 18:05: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闻链接】
    7月17日上午10点多,湖南临武县莲塘村瓜农在县城文昌路桥头卖西瓜,临武城管来的说市里最近检查严便去清理西瓜,瓜农阻拦随即来5位城管与瓜农发生冲突,瓜农不幸死亡……7月26日15时许,福建漳浦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古雷分局人员在制止古雷镇港口村村民林丙顺违章抢建房屋过程中,与林丙顺及其亲属发生争执。林丙顺的弟弟林顺利因双方肢体冲突昏倒,亲属将处于昏迷状态的林顺利载至城管古雷分局办公场所。16时50分左右,林顺利经抢救无效死亡。
    【中公评论】
    城管小贩之间的冲突溯源
    中公名师 祝凤岚
    自五月底延安城管恶意跳起踩踏店主头部恶性时间后,两个月内,又接连发生的数起城管和小贩的恶劣冲突,且都不同程度地造成了小贩或城管的伤亡。为什么这类事件总是出现在小贩和城管之间?他们的矛盾是从何时开始产生的?这些都是值得追溯的问题。
    要说城管和小贩的冲突,就得从改革开放的最前沿广州说起。八九十年代,作为改革开放的试点地区,广州大力提倡人民下海从事商品经济,一时间街头铺位林立,形成了具有代表性的马路经济,并且成为全国竞相学习的楷模。商铺多了,自然管理起来就不易,起初是并没有城管的,工商、卫生等部门分别都对这些商铺进行管理,不可避免地就造成了一些重复管理或是效率低下等问题。因此,城管便营运而生,国家设立了城管这一部门,专门针对这类沿街而起的铺位。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马路经济逐渐被时代淘汰,纷纷转入商场,而城管并没有随着马路经济的衰退而被撤销,发展到今天,城管便成为了专门管理路边小商贩的组织。
    由于法律的不健全,城管的权责范围并不明确。按照法律规定,城管最大的权限就是对违法商贩处以200元行政处罚,对于拒不交款的拥有暂扣小贩物品做抵押的权利。而问题就恰恰出在这里。说道暂扣就肯定涉及到城管和小贩之间的肢体接触,一旦双方情绪激动,就很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应该说法规中赋予城管的暂扣这一权利,是造成城管和小贩冲突的罪魁祸首。那又人就说了,直接开罚单就行了,不要去扣小贩的东西不就不会发生冲突了么?这个问题问的好,因为它倒出了小贩和城管问题无法解决的根源。不像欧美等许多发达国家,拥有完善的社保体系,每个人从出生开始就有一个唯一的社保号,日常的违法违纪行为在社保账号里都会有体现,这样也在某种程度上提高了市民的违法成本,让他们做起违法违纪的事情多少会有些顾虑。然而我国社保体系建设还不完善,没有一个诸如社保账号这样的东西能够及时有效地体现市民的行为信息。比如城管如果只是给小贩开罚单,基本没人去交罚款,因为没有一个有效的约束。因此城管在执法的过程中也只有通过暂扣物品的形式督促小贩去交罚款,冲突也就由此产生。
    根据以上分析,若想解决城管和小贩之间的冲突,最彻底的方式还是健全我国的社保体系,让公民诚信有一个量化的体现,提高违法违纪成本,同时也是规范城管行为,或许通过这种努力,在今后的中国,可能城管这支队伍也不会存在,而变成像西方国家那样由警察代替执法,并且行之有效,也不会有那么多矛盾和流血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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