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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西晋中市平遥县公安局招聘交通管理辅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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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8 18:5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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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平遥县城区交通秩序管理,优化交通环境,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城市品位,实现建设“大美古城、小康平遥、国际旅游城市”的战略目标,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30名合同制交通管理辅警。为使本次招聘工作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优秀人员从事交通管理工作,特制订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退伍军人、警校及其它院校全日制大专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热爱交通管理事业,具备履行交通管理工作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2、平遥县户籍,男性,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2年8月1日后出生),身高170cm(含)以上。
3、退伍军人要求高中学历;警校毕业生要求全日制大专学历。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规定的标准。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2017年7月 28日至31日到平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层104室报名。
联系电话:0354-5624792
2、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平遥县公开招聘合同制交通管理辅警报名表》(详见附件1)并按要求填写全面。
3、①退伍军人由本人携带报名表1份、退伍证、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红底免冠同底板1寸照片3张,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1份,现场报名。②警校及非公安院校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由本人携带报名表1份、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红底免冠同底板1寸照片3张,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1份,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向民政局、人力资源等相关部门对报考者所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凡发现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共有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公示五个环节。
1、笔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全文明驾驶相关知识(参考科一、科四)》中常识性内容(总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7年8月1日下午3:00-5:00
笔试地点:职业技术学院(职中)阶梯教室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前45名参加面试,有报考人员主动放弃面试机会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实施,纪检部门实施监督,面试内容包括仪表举止、表达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基本法律知识等,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
面试时间:8月2日下午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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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8 18:58:36 | 显示全部楼层

3、体能测试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前35名参加体能测试,有报考人员主动放弃体能测试机会的,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能测试由平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聘请专人组织实施,纪检部门实施监督。测试项目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选择其中两项测试项目,即: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各占20分。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4:《平遥县招聘合同制交通管理辅警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体能测试当场公布成绩。
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总成绩进行排名,取前30名参加体检。
体检由平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定医院组织实施,纪检部门实施监督。体检项目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招聘办公室将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平遥政府网、平遥警事(pyjs110)微信公众平台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期满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手续。
五、聘用与待遇:
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月工资为1500元,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月工资为2000元,其中基本工资为1500元,绩效工资为500元,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签定聘用合同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保险,人员全部实行以月考核,工资与绩效挂钩,违反合同管理规定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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