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60|回复: 0

2017年湖北农信社招聘每日一练(06.29)

[复制链接]

21万

主题

21万

帖子

65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652786
发表于 2017-7-15 17: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股东的出资形式不合法的是( )。
    A.甲以自己的著作权作价出资20万元
    B.乙以自己的信用作价出资10万元
    C.丙以自己的房子作价出资30万元
    D.丁以货币出资10万元
    【答案】B
    【解析】《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GMT+8, 2024-11-20 15:33 , Processed in 0.055723 second(s), 7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