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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和林格尔县公开选聘县人民医院院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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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4 14: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加快推进和林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推进医院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建设,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能力, 根据《和林格尔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经县委同意,决定由和林格尔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在呼和浩特市范围内公开选聘和林格尔县人民医院院长。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熟悉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医院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管理能力,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工作岗位上开拓进取,有突出实绩;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名资格
    1.具有呼和浩特市户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类大专以上学历、副科以上领导干部,或者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副高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3.在卫计系统工作5年以上且具有2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的正式职工;
    4.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三)不得参加公开选聘的情形
    1.曾发生过三级以上医疗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
    3.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4.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5.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6.其他不适宜担任所选聘职位的情形。
    二、公告发布日期
    2017年7月14日—2017年7月20日(七天)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登录和林格尔县政府网站,下载并打印填写《和林格尔县人民医院院长公开选聘报名表》一式三份,到和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截止日后五个工作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联系人:孙凤玲,联系电话:0471-7191610,13500612668。
    参聘人员报名时需进行资格审查,查验材料为:《和林格尔县人民医院院长公开选聘报名表》一式三份(报名表需经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蓝底彩照3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奖励证书(2013年以来个人所获奖励,授奖单位为各级党委、政府或组织、人事、卫生计生等部门),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1份。
    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按照选拔资格条件要求,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对审查合格者核发准考证,准予参加公开选拔聘用。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岗位竞聘人员原则上不低于6名,如少于6名,由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的公开选聘。
    报名时间:2017年7月21日—2017年7月27日(公告发布截止日后五个工作日)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和面试、演讲环节,委托专业考试机构(第三方)进行。
    (一)笔试
    总分100分,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
    (二)面试
    总分100分,由专业考试机构(第三方)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组织竞聘答辩。
    (三)演讲
    总分100分,由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及和林格尔县相关领导组成评审小组,现场打分。现场组织医院职工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若干名旁听。
    (四)确定考察人选
    笔试、面试、演讲结束后,即可计算参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演讲成绩×40%,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3名参聘人员进入考察环节,末位出现并列的均确定为考察人选。
    (五)组织考察
    和林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参照《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及《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及任职条件进行综合考察。
    (六)确定和公示拟聘人员
    和林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按照综合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聘人选,并对确定的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经调查如有不宜选聘的,不予聘任,所空名额经和林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研究后进行等额递补。
    (七)聘任与待遇
    1.经公示没有不良反映或查证无问题的,由和林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将拟聘人选上报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按照有关程序由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和受聘者签订聘任合同,试用期一年。
    2.受聘者聘期5年,聘期内实行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管理。
    3.实行院长年薪制,基数为30万元/年,根据年度目标绩效考评结果确定考核等级,等级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考核称职的,按基数全额发放年薪,考核优秀的年薪上浮50%,考核不称职的年薪下浮50%并予以解聘。
    五、纪律要求
    公开选聘县人民医院院长是县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参与考试、政审及聘用工作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一定要自觉遵守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参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演讲中作弊的,在组织考察中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公开选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点击下载报名表》》》
报名表.doc

    和林格尔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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