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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3 20: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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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试
面试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卫生类及综合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长拟定8分钟。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行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评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各位考官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分数线考生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等后续环节。面试前考生现场抽取面试顺序号,面试时只许报面试顺序号,不得自报姓名等个人信息。各场面试结束后各组面试成绩在考点门口张贴公布。
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五)计算总成绩并确定体检人员
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拟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如果笔试成绩还相同,按学历高低排序确定。如果学历再次相同,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六)体检
体检医院按照公务员体检定点机构标准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指定。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体检通知单。
(七)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要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对个人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以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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