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87|回复: 0

面试热点:"奖孝金"管理制度,为了唤醒缺失的"孝道"文化

[复制链接]

21万

主题

21万

帖子

65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652786
发表于 2017-7-2 12:56: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面试热点相关背景
    为激励子女经常到护理院探望父母长辈,苏州一家护理院别出心裁地推出了“奖孝金”管理制度。制度规定:子女两个月内到护理院探望父母长辈超过30次,就可获200元现金抵用券;累计超过20次,给予100元“奖孝金”。“奖孝金”现金抵用券可以在缴费时抵用。自从“奖孝金”管理制度推出后,看望老人次数暴涨,许多子女前来看望老人的频率明显增加。(12月5日《扬子晚报》)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拂晓报马竞: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一个人从出生到成家立业,父母为其倾注的心血和汗水无数。作为子女,我们理应尽心尽力地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但随着现代人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很多时候,子女在关心老人方面显得力不从心。为了让父母晚年衣食无忧,一些人便选择将父母送去养老机构,弥补自己不能亲自尽孝的遗憾。而现实情况是,虽然养老机构可以给老人提供优越的生活条件和优雅的居住环境,却不能代替子女在亲情上给予老人的关爱,更别提让老人享受到儿孙绕膝的天伦之乐。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养老问题日益凸显。来自民政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2200万人,占总人口的16.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4386万人,占总人口的10.5%。为了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近年来,政府部门一方面致力于构建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另一方面积极倡导全社会关心老人、关爱老人,积极营造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
    对于“奖孝金”,有人为其点赞,认为是养老机构积极响应孝老爱老号召,对尊老敬老行为的褒奖鼓励,更是对儿女尽精神赡养义务的善意提醒,值得提倡。也有人对“奖孝金”不以为然,认为孝心不能用金钱来衡量,更不能用钱奖励出来,“奖孝金”应适可而止。
    笔者认为,我们大可不必过分纠结于“奖孝金”存在是否合理这一问题,而是应通过“奖孝金”得到些许启示,并三省吾身,反思自己在孝老爱老方面做得如何。更多的时候,我们应该扪心自问,多久没有回家了?多久没有看望自己年迈的父母了?或许,我们在为“奖孝金”该不该存在侃侃而谈时,我们年迈的父母正倚门扶窗,望眼欲穿,期盼着我们回家。
    @市场星报苑广阔:尽管“奖孝金”的效果如此明显,但仍旧无法全面平息部分网友的争议与质疑。比如有人会说,很多子女是为了“奖金”,也就是为了钱才增加了去护理院探望父母的次数,这不就是一种“花钱买孝”吗?这种“孝心”的含金量又有多少?而在笔者看来,秉持这种观点的人,看问题的方式显然过于简单了。
    一则,这是一家集医疗、养老、康复、临终关怀于一体的现代化护理院,病房内设有独立卫生间、冷暖水供应,每床都配有呼叫系统、中心供氧、单独储物柜等,意味着收费必然不会很低,能够有能力和条件把父母送进这种护理院的,应该不会在乎最高奖金也不过200元的“奖孝金”。二则,连护理院的老人自己都认为,“奖孝金”所带来的影响,不能仅仅用金钱多少去计算,它其实更像是一面镜子,可以让子女在互相的比较中看到差距和不足,进而唤起子女内心的道德自觉、孝德理念。
    从这个角度来说,“奖孝金”制度的提醒意义,远远大于它的物质奖励的意义。收费再昂贵、服务水平再高的养老护理机构,能够给予老人的也只是一种物质和外部条件的满足,却永远都无法代替子女亲人带给老人的精神慰藉,而对于入驻养老护理机构的老人来说,最大的精神慰藉,就是子女能够经常来探望,陪他们说说话、聊聊天。
    @晶报彭健:一家盈利性质的民营护理院能够为老人着想,能够拿出真金白银来做点事儿,确实不应该过多苛责,但是否还有比“奖孝金”更好的方式和选择呢?按照院方的说法,“奖孝金”的钱不多,为的是给来得少的子女们提个醒,一些子女也坦言不是为了图几百块钱才走进护理院,既然如此,提醒的方式除了金钱,还有其它。比如将探视的频次和相关情况制作成表格和排行榜,通过邮件或者微信等等发送给子女们,等等,这样既能避免“钱”与“孝”混在一起引发的尴尬,也能够达到提醒的最终目的。
    坦白说,这并不是一桩惊天动地的大事,也不是价值判断很复杂的事件。而大家之所以会关注它,事件之所以会引发争议,恐怕还因为“孝”这个关键触动了人们的神经。
    “孝”在中国传统文化里占有特殊的地位,“孝道”甚至一度成为统治阶级的重要工具之一,所以一直以来都有争议。在过去,提倡“孝道”的文章汗牛充栋,“孝”是被推上神坛不可质疑的,诸如二十四孝的故事也在反复传递着一种强势的价值观。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人开始对传统的“孝道”进行反思,比如有一种观点就认为,“孝道”是对达尔文物竞天择的反叛,这一代注定是对自身和下一代倾注更多。护老院推出“奖孝金”的做法之所以会引发争议,除了方式问题,恐怕还同它触动了早已存在的观念冲撞有关。
    今天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有趣的现象并存。前些天有新闻说某大学老师在大礼堂公开给学生洗脚,为的是宣扬“孝道”,被洗脚的学生泪如雨下……而现实中,因为社会的急遽转型,人口流动性加大,散落在天南海北的子女能抽空给父母打个电话就算不错了。现实与观念、观念与观念之间的碰撞还会继续,“孝”不应该成为一种工具和隐形强迫文化,但基于人性本能和亲情之爱的“孝”,也不应该被简单地否定和抛弃。
    我们都将老去,我们都害怕孤独,我们都希望在爱的包裹中度过一生。生活越来越富足,物质越来越不是难题,所谓养老,所谓尽孝,更像是一个如何去爱和表达的问题,这种爱和表达不应该只是停留在二十四孝故事里,而应该具有现代性,让老人和孩子都真实地沐浴在爱的光芒之中。这种爱和表达也不能被一些凌空虚蹈、脱离现实的理念束缚,让大家都显得很努力,却很累很困惑,就是无法感受到爱的温度。
    @南通网徐兆熊:首先,这一制度满足了老人的精神需求。住院老人在护理院有专业护理人员和医生、护士的护理,日常生活问题肯定能较好地解决。但是护理院人员不能满足住院老人的精神需求。“奖孝金”制度可以有效地调动子女到护理院探望老人的积极性,从而满足老人的精神慰藉。据说制度实施2个月以来,有129人看望老人超过30次,20人超过20次,60人超过10次,可见其效果确实很好。
    其次,这一制度培养了子女的孝老之心。“奖孝金”制度可以促使子女渐渐养成孝老的习惯,从而给子女的子女树立孝老的榜样,进而在全社会形成孝老的正能量。
    应该说“奖孝金”制度确实是一种值得点赞的好制度。但是“奖孝金”制度偏重的是物质奖励,如果能再辅之以精神奖励,如每年给探望老人360次、240次、120次以上的子女,年终授予“金牌孝老模范”“银牌孝老模范”“铜牌孝老模范”的荣耀证书,做到物质奖励、精神奖励相结合,那么,这一制度就更加完善了。
    @荆楚网费罗杰: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孝”是中华民族繁衍生息、百代相传的优良传统与核心价值观。孝顺不仅是一种美德,更是一种责任。然而,近年来,随着社会生活的变迁和社会竞争的日趋激烈,传统孝道中崇尚的某些行为,如“父母在,不远游”等已经不再符合当前的社会实际。子女在外打拼,将老人送到护理院或者养老院进行照顾,已经成为国人养老的一种方式。
    当我们在不断质疑和谴责一些子女将老人送至护理院或养老院之后置之不理之时,新闻中的护理院率先创新思维,推出“奖孝金”,即若子女在规定时间内看望老人的次数“达标”,便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孝金”,可作为代金券在缴费时抵用。看似用金钱刺激行孝,却是在传递一种“尽孝当及时”的理念。虽然一些子女会在物质的“激励”下,增加看望父母的次数,使得行孝的动机不那么纯粹,但对于年迈的父母而言却能更多得见到自己疼爱的子女,增加了与女子沟通、谈心的机会,这不仅有助于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更有益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从某种意义上说,每个月实实在在的亲子见面远比天天高喊孝顺父母,却不落实行动,让老人在养老院孤独终老强的多。如果设立“奖孝金”可以让不孝顺的人开始孝顺,让孝顺的人更加孝顺,又有何不可为呢?
    “子欲养而亲不待”是我们每个人都无法承受和释怀的遗憾。我们与其花心思去质疑“奖孝金”是否合理,不如在全社会范围内呼吁和倡导“及时行孝”的孝顺理念,号召有条件的护理院和养老院开设“奖孝金”,从每月按时看望老人开始,及时行孝,并不断创新和完善行孝方式,让“孝顺父母天经地义”的思想根植于每个人的心中,从而将孝道永无止境地传承和延续下去,让我们社会中的每一位父母,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解析:为了实现房地产“去库存”,最近两年,不少地方陆续出台了购房补贴政策。这一政策,目的是帮助房地产企业解困,推动了地方的GDP繁荣,同时又让群众得实惠。然而,这一看似英明的政策却存在了漏洞,那就是单套房设置了上限,而个人购房的数量却没设置上限,结果就造成了此次的80万元补贴。
    问题的症结,应该归结到政府补贴政策的滑稽。有人说,真正买房的人没拿到补贴,反而尽给了炒房的。其实不然,所有合法的交易都有助于增加社会财富,既然是要去库存,就不要再矫情地去猜测人家的购房企图。可以说,只要符合规则,就应该按契约办事,没有什么谁该得谁不该得,倘若权力可以这样任性,那就没有任何信誉可言了。
    说实话,造成这样的结果,是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不够健全导致的,当然,再完美的政策也会有对策,尽量减少政府的有形之手对市场的影响,让市场来配置资源,否则,就会给公众留下“朝三暮四,言而无信”的口实,自损公信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 京ICP备09058993号 )

GMT+8, 2024-4-29 02:10 , Processed in 0.078113 second(s), 7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