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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黄冈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招聘办案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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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7 12:4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导读】2016年黄冈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招聘办案人员公告已公布。 qr (5.43 KB, 下载次数: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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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7 12:59:47 | 显示全部楼层

3、笔试
报名初审合格者参加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统一组织的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排名,按1:2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员。
5、考察
考察主要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考察对象有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经查证属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依次取下一名参加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6、体检和公示
体检人员到指定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标准。不符合体检标准的取消聘用资格,同时依次取下一名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初定人选在黄冈政府法制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7、聘用
对经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黄冈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同类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支付人员工资并办理“五险一金”。
五、招聘人员性质及待遇
1、招聘人员系“以钱养事”办案人员,不具有行政及事业单位编制。
2、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一年一聘,确实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3、工作及休息制度,按法定要求和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黄冈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 系 人:曾陆峰
联系电话:0713-8666695 18995718707
附件: 20160530050559236.doc (41 KB, 下载次数: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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