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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河源东源县交通管理总站2016年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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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7 12:4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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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7 12:4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四)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官小组,由人社部门确定,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如有重分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为准),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从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具体体检事项由县交通局组织实施。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县人社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人社部门核准后,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附件: 20160530111207149.xls (25.5 KB, 下载次数: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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